发布时间:2009-06-07 10:09:33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负责编制《龙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在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或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mx.gov.cn)上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县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包括县政府层面的主动公开信息和县政府办公室的主动公开信息。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县人民政府职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及其分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及领导分工;县政府工作机构。
(二)政策规定
主要包括:以县政府(办)名义发布或者县政府(办)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县政府其他重要决策、决定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县政府工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理。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县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龙门县城东门路2号
邮政编码:516800
办公时间:8:00—11:3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7780176传真:7781114
电子信箱:xfb176@163.com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龙门县城东门路2号
邮政编码:516800
办公时间:8:00—11:3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7780176传真:7781114
电子信箱:xfb176@163.com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举报(投诉电话:7882363,电子邮箱:lmxnts@163.com,办公地址:龙门县西林路41号三楼,邮政编码:5168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